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12月12日,中国新闻周刊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陕西渭南“男子灌面汤杀妻案”一审宣判。
据新华社报道,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某春故意杀人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李某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春与被害人吴某莉为夫妻,二人在陕西白水县经营面馆。自2024年6月以来,因吴某莉在网络上存在不当交友行为,双方产生矛盾。2024年9月4日,李某春酒后与吴某莉在面馆再次发生争执,随后对其实施殴打,并向其浇灌常温面汤,导致吴某莉死亡。法医鉴定结果显示,吴某莉系因呼吸道吸入面汤而窒息身亡。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某春因婚姻家庭矛盾,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被害人吴某莉对案件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且李某春已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12月12日,被害人吴某莉家属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昨晚被害人父母签署了谅解协议。对于网络上吴某莉存在不当交友的说法,家属予以否认,称是李某春出轨,且现在将所有责任推向女方。
针对家属的说法,中国新闻周刊曾向法院求证,截至发稿时,尚未获得回应。
记者:赵雨萌
https://news.sina.com.cn/c/2025-12-12/doc-inhapfir5342790.shtml





